2014年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4-05-06 13: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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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甘肃识知招生考试信息网
来源:甘肃识知招生考试信息网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景下的第一个国家级重大考试,确保考试的安全、平稳进行,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严密预防、有效打击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甘招委发[2011]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统一考试联合会议制度,制定本次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研考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联系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相互配合,防范工作重心前移,开展为期15天的专项行动,为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招考试卷的安全,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各种考试违规行为,维护研考工作的公平公正;精心组织,全面净化,确保考点考场秩序平稳有序。
二、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防联控、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实时处置的研考工作综合环境治理联 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积极改进措施,统筹协调、齐抓共管,严密防范、有效打击,大力净化考试的内部、外部及网络环境,全力构筑“安全研考”防范体系,确保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安全平稳进行。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专项行动
主要内容:省教育厅、省招办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对教育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的清理整顿,对辅导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办学行为及业务范围进行核查,对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不符合规定或以“考研辅导”为名从事、参与窃(泄)密、传播涉考有害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
任务分工:省招委会办公室牵头,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进度安排:12月30日前完成。
(二)开展打击销售高科技作弊器材专项行动
主要内容:通过网上搜索、现场查访、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违法销售作弊器材线索、证据,指导各地对重点地区各类通讯电子产品市场违法销售的无照经营、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许可证的“三无”电子产品等行为,以及进行相关虚假宣传等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依法查处不法商家等。
任务分工:省招委会办公室牵头,公安、无线电管理、工商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行动。省招办协同提供有关线索及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三无”电子产品具体目录,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有关产品技术鉴定及型号核准认定,工商、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检查并执法。
进度安排: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6日。
(三)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专项行动
主要内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有害信息监控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对互联网中涉及研究生考试的有害信息进行监控。主要包括以下具体措施:一是对通过网站论坛、贴吧、博客、微博、QQ群、飞信、微信等互动栏目,搜索引擎、社交网站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传播渠道散发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封堵删除,并视危害程度,及时落地查人,依法惩处。二是从12月24日开始,启动研招考试安全保卫部门联防应急机制,研判网络有害信息并实时处置,涉密信息由专人负责、限时追查、挂牌督办;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及省招办安排专人负责对网络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处置有害信息。三是从2014年1月3日开始启动特殊信息传播处理机制,密切关注通过网络或手机等途径传播与研考有关的各类信息,按照有关原则及流程实施。
任务分工:省招委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会同教育、通信管理、宣传、保密、工商及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重点清除各类传播方式所涉及的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依法查处涉嫌违法人员。省招办负责信息汇总、研判及相关协调组织工作。
进度安排:12月23日至2014年1月6日。
(四)开展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
主要内容:省公安厅及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根据所有考点分布情况,指导各地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公安部门要在考前和考中对考点周边进行巡逻检查,维护考点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无线电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实际需求,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严密监测重点地区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定位和查找,重点打击考点内外串通、涉嫌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考试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各考点及招生单位负责对涉嫌贩卖考研试题、答案等有害信息的校园小广告进行及时清理。
任务分工:省招委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及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指导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各考点及招生单位配合。
进度安排: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6日。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举报快速通道
主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力量对统一考试的监督作用,拓宽线索来源,扩大预防范围,及时发现、有效查处违规违法现象,严密防范和打击考试违规行为。省招办、有关市招办、各考点,各有关单位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期间,省级各有关单位举报电话如下:
省高校招生办公室:0931-8106752,8440636,8440891(晚上,12月27日至2014年1月6日开通);
省教育厅监察室:0931-8885518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0931-8536459,8536400;
省公安厅网安总队:0931-8536700;
省工商局:12315。
时段: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6日。
(二)建立健全重大事件实时处置机制
对考前、考中发现试题被盗、失密、丢失的等重大事件,省教育厅、省招办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省招生委员会、教育部,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判断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立即进行立案侦察;省委宣传部采取措施,规范新闻报道程序,把握宣传时段,正面宣传,传递正能量。防止新闻炒作;省公安厅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防止网上炒作和网络谣言;各考点和招生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实行省招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坐镇指挥机制
在元月4日-5日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期间,实行省招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在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指挥管理中心集体办公,统一协调指挥全省的研考工作。有关市招委会由招委会主要领导带领教育、公安、宣传、监察、通信、无线电等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坐镇招生考试指挥中心,加强对研究生统考的统一指挥和领导,协调处理考试时各类突发的事件。
兰内七个研究生考点统一由省招办牵头,省上各有关单位配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天水、平凉、张掖三个考点,由相关省级部门安排市级部门进行。